补助申请对象及资料
1. 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 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 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 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 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注: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推荐阅读:深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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