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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保缴费及待遇核定基数通知

深圳市医保缴费及待遇核定基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03:2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3年深圳市医保缴费及待遇核定基数通知

内容简介

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基数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5563元、折算为12964元/月(四舍五入)的标准计算。自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基数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5563元、折算为12964元/月(四舍五入)的标准计算。自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医保缴费及待遇核定基数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缴费及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

减轻本市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基数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5563元、折算为12964元/月(四舍五入)的标准计算。

本通知自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国家、广东省及本市关于医保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基数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7月10日

深圳医保缴费标准

政策来源:深圳市医保局

医保缴费标准来源链接:http://hsa.sz.gov.cn/zwgk/zcfgjzcjd/zcfg/ylbx/content/post_1932704.html;http://hsa.sz.gov.cn/zwgk/zcfgjzcjd/gfxwj/content/post_10706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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