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3 21:51:3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行驶证
内容简介
深圳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时间及范围禁止行驶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高、快速路: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
深圳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时间及范围
禁止行驶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龙华区禁止行驶路段及片区
(1)路段
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
(2)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含)-致远中路(含)-玉龙路(含)-民塘路(含)围合区域)。
龙华区电动自行车禁止行驶路段及片区范围
其它说明:
1、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禁止电动车通行。
2、未经市局交通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3、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民生行业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中各区禁止行使路段及片区限制,但禁止在高快速路、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以及禁行片区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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