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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疑问解答(缴存类)

发布时间:2022-04-27 02:03:4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深圳公积金,公积金个人缴纳,深圳公积金转移,公积金缴纳标准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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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疑问解答


  1、离职后个人可否缴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离职后个人不能缴存。


  2、离职后不缴住房公积金余额还在吗?


  答: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会随职工的离职而清零。


  3、深圳的缴存证明需要由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哪?


  答: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表格下载”——“缴存类”下载打印《缴存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填写。


  4、单位不按规定给我缴存公积金,怎么办?


  答:为了维护您个人公积金合法权益,请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窗口递交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有效的工资证明等材料,我中心将按规定核实处理。


  福田管理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 1 栋裙楼


  宝安管理部地址: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龙岗管理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5、公积金联名卡丢失,怎么办?


  答:请携带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补卡业务,详情请咨询发卡银行。


  6、没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如何查询公积金账号?


  答: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余额快速查询”,输入个人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


  7、公积金联名卡丢失,忘记发卡银行怎么办?


  答: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可查询到具体的发卡银行。


  8、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的,如何处理?


  答:职工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密码的,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和重新设置密码;职工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的,应当携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任一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网点重新设置密码。


  9、个人信息变更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


  答:个人信息变更包括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和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包括职工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户籍情况、社保电脑号、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证件类型、配偶证件号码等信息的变更,此类信息变更可在网上申报,再持所需材料到柜台办结;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包括职工职称、学位、电子邮箱、移动电话等信息的变更,此类信息变更可在网上办结。


  10、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


  答: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因历史存量数据问题、单位操作失误、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同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业务。


  11、哪些单位可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


  答: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超大型单位(缴交人数在1万人以上)需要设立多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户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符合设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一、二级单位住房公积金户。


  1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由单位专办员来申请办理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办理,如由其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


  13、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由谁来办理?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般由专办员办理,如非专办员办理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4、什么是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


  答: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时提供的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的可在联网核查前或联网核查失败后申请对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修正。


  15、办理异地转出业务时,职工还没领到联名卡的可以办理吗?


  答:职工若无联名卡的,可以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咨询办理。


  16、办理异地转出业务可以当场办结吗?


  答:业务一般可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入账时间为准。


  17、办理公积金转移到异地业务后,职工在深圳的公积金账户还会保留吗?


  答:职工成功办理公积金转移到异地后,深圳的公积金账户会自动销户。


  18、异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参与可贷额度的计算?


  答:异地转入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但异地所缴存的月份不能参与申请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月份数量的计算。


  19、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怎样转移?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从市外转入本市、本市转至市外、职工在本市不同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转移等情形。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由职工所在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职工从市外转入本市转移的,可以由职工所在新单位专办员或者职工本人办理异地转入业务;职工从本市转至市外的,由职工本人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20、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答: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21、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退休员工、返聘员工、停薪留职员工、兼职人员如何享受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缴存。


  退休员工和退休返聘员工已经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强制缴存主体。


  停薪留职员工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范围内。


  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兼职人员应当缴存,但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中心只接受一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22、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什么手续?


  答: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23、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是什么意思?


  答: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以及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专办员、清算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从一个单位账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账户下的情形。


  2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


  答:主要情形有:1.在本市不同单位之间调动工作;2.职工从外市调入本市;3.职工从本市调往外市;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5.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25、同一个单位内不同职工可以执行不同缴存比例吗?


  答:不可以,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经体现不同职工收入的差异,若缴存比例多样化,将不利于制度公平。


  2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27、是否所有深圳企业都需要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以上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区分户籍与非户籍情况,均须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8、外国人在深圳就业,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答: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暂不能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


  29、单位应该如何办理缴存托收业务手续?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以下简称《托收协议》)可由缴存单位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自行打印、也可由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缴存单位自行下载打印《托收协议》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付款银行盖章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2)缴存单位自行下载打印的,加盖单位公章后可先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加盖公积金中心托收协议专用章,再由付款银行盖章,此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3)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托收协议》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先在《托收协议》中加盖公积金中心托收协议专用章。缴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付款银行章后,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30、职工在单位办理好缴存登记前已离职的,是否需要补缴,如何补缴?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在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前已离职的,单位应当为该职工补缴2010年12月至离职时的住房公积金,成功补缴后可为该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31、没有单位的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个体户、失业者等没有单位的人员不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32、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及变更的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33、深户和非深户缴存比例相同吗?


  答: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户籍区分。


  34、已经买了房的员工是否可以不参加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已经买了房的员工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35、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的银行有哪些?


  答: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的归集专户银行是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的,归集专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可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szzfgjj.com。


  36、单位之前已经在社保局按13%的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转到公积金中心管理后,单位可否重新申请缴存比例?


  答: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可重新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单位可以在这个区间内自行选择缴存比例,但缴存比例仅限于1%的整数倍。


  37、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8、 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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