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7 19:37:3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交通违法,交通违法
内容简介
2021深圳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时间+范围: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不受限制车型: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
2021深圳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
时间+范围:
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不受限制车型: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本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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