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6 02:48:3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违章,深圳交通违章,深圳道路交通
内容简介
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高、快速路: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
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大鹏新区禁止行驶道路及片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葵坝路。
注:禁止行驶的意思是,不可以在该路段行驶电动车。
图2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
其它说明:
1、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禁止电动车通行。
2、未经市局交通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3、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民生行业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中各区禁止行使路段及片区限制,但禁止在高快速路、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以及禁行片区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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