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办事须知
为做好行政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办事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0日起,所有前来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厅处出示粤康码及行程码,核验通过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若有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期内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报告病例地区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进入大厅情况的,请勿进厅办理业务。
二、进入大厅时,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规范做好自我防护;在排队取号、等候、办事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大厅,不逗留、不聚集。
三、疫情期间,坪山区积极倡议各位办事群众优先选择 “网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如确需前往大厅现场办事的,请提前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时间内到达大厅办理业务,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在大厅的滞留时间。(网上预约渠道及“不见面”方式办理指引详见文末)
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区大厅疫情防控措施将结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