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坪山区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对象包括哪些?
答:一是单位承租户: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是个人承租户: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免交对象。
以上租金免交对象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
2.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时间是哪几个月?
答:租金免交时间为2020年2月和3月,共计2个月。
3.租金免交的承租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免租?
答: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免租对象名单公示结果,按照名单直接减免租金。
4.未纳入公示名单且存有异议的承租户,如何复核?
答: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至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节假日除外)。经复核符合租金免交条件的承租户,予以二次公示。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5.免交对象已缴纳2020年2月、3月的租金如何处理?
答:免交对象的租金免交月份可往后顺延2个月,或退回相应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