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带来的是深圳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深圳工伤保险期限与享受待遇的问题,问题来自网友,由深圳社保局解答,工伤保险专题为您整理呈现!
问:深圳市建筑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期限及基本待遇?
答:(一)2009年2月27日(含当日)以后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至建设单位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
(二)2009年2月26日(含当日)以前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参保之日至建设单位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之日起30日内办理工伤保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其工伤保险期限从中标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的按参保之日起计算;
(四)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及待遇享受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执行。
(五)农民工在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内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核发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