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01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07时起,罗湖区调整南湖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南湖街道罗湖社区南湖路2009号之二住宅区2单元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南湖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