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疫情期间公共场所管控措施
根据深圳龙岗区政府2022年1月11日发布的《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号)》规定:
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一)封控区、管控区餐饮场所禁止堂食,防范区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其他区域营业性餐饮场所落实测温、扫码(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政务短信进入)、限制堂食人数(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少聚集、不聚餐,优先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方式。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用餐时应错位间隔就坐,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餐桌隔档设施。
(三)全区聚集性和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理发、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剧本杀、密室逃脱、体育馆、游泳馆等)暂停开放1周。
(四)全区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开放1周。
(五)全区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政务短信进入)、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实行时间:
以上措施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24时执行,后续将根据龙岗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