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宝安区疫情防控形势,全区除石岩街道以外的企业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有序复工。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劝导中高风险地区员工暂缓返深返岗,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保障员工因疫情暂缓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企业员工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复工。
四、企业要严格落实卡口测温验码、员工佩带口罩、错峰用餐等防疫措施。
五、企业复工复产前24小时,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餐厅等区域须经一次全面消杀;复工后,每日不少于一次卫生消杀;进口物资要在专门的独立区域或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六、企业应配足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免洗手消毒剂、消毒酒精等基础性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