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深圳医院配套的停车场对载送病人前来看病的车辆,凭门诊或住院等有关凭证(门诊收据或病历、住院押金收据等)实行以下标准:
露天:小车5元/天,大车10元/天;室内:小车10元/天,大车:20元/天。
此外,在6家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实行停车收费改革试点。
收费标准如下:
(一)高峰时段(7:30-19:30)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就诊人员车辆(只限1辆,凭当日门诊收费票据或者住院押金、住院费用收据等就医凭证认定)停放服务收费执行以下标准:每天高峰时段10元/辆,当日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的不再另外收费。
2.非就诊人员车辆停放服务费:第一小时内15元/辆,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辆。
(二)非高峰时段(19:30至次日7:30)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就诊人员车辆每次收费5元,非就诊人员车辆每次收费10元。
(三)大车(指额定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可按上述相应的高峰、非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加倍收费。
(四)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届时,视改革效果予以推广。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收费标准可能有变化,具体以医院停车场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