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59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福海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十二区接福路75号、77号中风险区管理。
解除福海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1日0时起执行。调整后,福海街道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