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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深圳撤除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08:05:1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限行处罚,深圳交通违章,交通管控

内容简介

深圳撤除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2021年8月以来,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相关单位分别致函交通、交警部门,建议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为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


  深圳撤除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2021年8月以来,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相关单位分别致函交通、部门,建议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为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局组织人员对相关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我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编号:DB4403/T 172-2021)规范要求,决定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29条路段共计409个宜停车泊位。其中,撤除福田区7条路段共计10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南山区5条路段共计74个宜停车泊位,撤除罗湖区4条路段共计47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宝安区5条路段共计2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岗区2条路段共计78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华区2条路段共计52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坪山区秀沙路的5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光明区2条路段共计1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大鹏新区银滩路的14个宜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9)。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情况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福田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2:南山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3:罗湖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4:宝安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5:龙岗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6:龙华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7:坪山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8:光明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附件9:大鹏新区撤除宜停车泊位统计表.xls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