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要求:
1.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自首次进入场馆前7天起,以及参展参会期间,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自觉落实“住宿地-工作地”“住宿地-展区”相对闭环管理要求。
3.如有发热(体温大于37.3℃)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人员,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并按照要求及时到医院就诊、排查。
参展参会期间:
1.每次进入场馆时,所有人员应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电子哨兵”进行“白名单”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场馆。
2.所有人员进入场馆内必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应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应随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3.如出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处置。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场馆。
4.当场馆内人员数量超过防控政策限制峰值时,大会将采取限流、疏导分流、暂停人员入场等措施。请尚未入场馆的人员在外有序等候。大会将通过标识告示、广播呼吁等形式提醒告知。
5.参展参会期间场馆内出现异常情况,大会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请所有人员配合组委会和场馆方的现场各项应急安排,遵守现场秩序,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及分流疏散,并按要求做好后期个人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