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09 11:2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

内容简介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0000元/人。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0000元/人。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情形

新引进博士人才自引进我市之日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

(一)在市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市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市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准);

(二)在市外领取劳务报酬所得高于深圳工资薪金所得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准);

(三)非在深圳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不得申领情形

新引进博士人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生活补贴:

(一)属我市(含驻深)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二)已领取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含原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的;

(三)根据《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号)或省有关博士后支持政策等,已领取博士后生活补贴的;

(四)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五)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号),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六)根据本办法领取过生活补贴的;

(七)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3号),已领取香港青年生活补贴的。

2022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博士】可获深圳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及承诺书下载等相关内容。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