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1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将吉华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翠湖社区下水径新村小区11号中风险区管理;
解除吉华街道区域内的低风险区管理。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1日7时起执行。调整后,吉华街道区域内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