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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电动车处罚最新规定(8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05 13:32:3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道路交通,深圳车牌指标,车牌摇号,深圳交通管控

内容简介

2021年深圳电动车处罚规定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罚200!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扣车且罚款5000!3.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4.驾驶电动自行车


  2021年深圳电动车处罚规定


  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罚200!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扣车且罚款5000!


  3.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5.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拓展内容


  楼内停放电动车行为相关规定


  据《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①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②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③ 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④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⑤ 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⑥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⑦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深圳电动车什么时候可以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