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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局交通局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通告(3月9日)

发布时间:2022-04-04 09:19:2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轻微交通违法,交通违法处理

内容简介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通告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


  深圳市局交通局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通告


  依据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依法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2年1月驾驶证记分满分停止使用信息表查询入口


  深圳市局交通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