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21:12:20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车主办事,交通违法,驾驶证
内容简介
相关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
相关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奖举报
市民朋友如果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有假套牌车辆出现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有奖举报通道向深圳进行举报,经查实并成功查获假套牌车辆的,最高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有奖举报渠道
网站:可登录市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电话:可拨0755-83333333举报。
随手拍: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
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