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瑞泽幼儿园创办于2月,于5月正式转型,是一所隶属于龙岗区教育局管辖的区一级公办幼儿园。9月份成立横岗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系集团园之一。集团由3所幼儿园构成,分别为横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横岗街道大山地幼儿园和横岗街道瑞泽幼儿园。
瑞泽幼儿园位于横岗街道瑞泽佳园小区北侧,占地面积2501.1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14平方米。
园内设10个班级,幼儿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清新雅致;室内环境整洁美观、温馨舒适,处处充满了童趣。是孩子们开心成长的乐园!
瑞泽幼儿园以“探索中学习,学习中成长,自然中发展”为办园宗旨,以“瑞园有爱、泽润成长”为办学理念,秉承“向善、至美、求精、创新”的团队文化,做有温度的教育;培养阳光健康、善于思考,乐于探究的快乐儿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四、岗位信息
副班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社会人员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1)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 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大专学历
(1)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在续聘)、健康证;
(4)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类:大专学历
(1)学前教育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在续聘)、健康证;
(4)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3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标准发放;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2)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流程
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请通过扫描此页面底部二维码获取附件
(9)面试现场以上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欢迎投递以上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字样。
报名邮箱地址:ruizekindergarten@lg.gov.cn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6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黄老师(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电话:0755-28512932-806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应聘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面谈、自我介绍、临场答辩、才艺展示等多种方式(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临场答辩主要考察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具体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八、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十一、有关内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4.实习津贴: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实习生实习津贴方案执行。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附件3.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4.证明(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