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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2022-04-19 07:00:1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社保政策,深圳社保保障,深圳五险一金,深圳社会保险,医保

内容简介

深圳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0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20元


  深圳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0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20元(四舍五入)。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拓展:一档参保人在外地发生的门诊费用,有急诊和普通门诊区别吗?


  没有。参保人未按医保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