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40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福海街道相关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塘尾社区十二区接福路75号、77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将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十二区接福路62号、68号、70号、71号、72号、72-1号、72-1-3号、73号、76号、79号、79-1号、81号、82号、86号、88号、90号、92号、九区十三巷25号、26号、27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实行防范措施,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18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85279920(塘尾社区),0755-85900408,18589002500(福海街道)。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