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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指南

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16 08:19:1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积分入户政策,入户积分,入户办事

内容简介

2011年深圳人才引进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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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指南


  【办事易频道编辑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温馨提示:符合核准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

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时间


  A、市外毕业生:2011年3月14日—2011年11月15日。


  B、深圳生源和深圳院校毕业生:全年度工作日。

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


  A.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B.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


  (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其中毕业院校属“985工程”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


  (三)我市院校毕业生;


  (四)我市生源毕业生。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1.重点引进类专业,请参考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市2011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


  2.个人申办院校及“985工程”院校,请详见办事易文章:《深圳市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名单(含“985工程”院校)》。

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需申报材料


  (一)《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毕业生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五)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七)婚姻、配偶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八)随迁子女政策说明及材料 等等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单位接收毕业生需要提交的详细申报材料,请查看办事易频道文章:《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需申报材料》

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流程


  (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生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接收手续。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个人申报毕业生接收,可以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可以代理的合法人力资源机构共有13家,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二)网上申报


  接收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在网上申报毕业生信息。申报成功后,打印出《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认真核对拟引进人员的相关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三)提交书面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可备齐上述规定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报送材料。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等等


  办理结果可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号和密码进入)——“人才引进审批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1.个人申报接收毕业生办理流程比较繁琐,办事易频道特整理一篇文章专一论述,详细内容,请查看办事易频道文章:《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流程》


  2.为了您能更清晰地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建议您关注下办理流程图:《个人申办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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