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1、集中受理时间
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7日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23496160(白小姐);
3、有认租意向的企业可于2020年9月21日至23日预约看房。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看房需提前预约,并在看房过程中须按规定做好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23216907
配租对象
1.纳入我区2019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且注册地位于新安街道辖区的企业。
2.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面向街道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定向辖区范围内的“国高”“规上”企业配租,仍有剩余房源可向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经营企业配租。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