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相关中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将龙华街道和联社区弓村二区第6栋、7栋、8栋、15栋、16栋、17栋、42栋、43栋、44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3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