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等地相继发生多起本地感染病例。为防止我区建筑工地因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疫情反弹,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消毒消杀工作:
各建筑工地要继续严格按照《宝安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消毒管理的工作指引》(深宝住建疫防〔2020〕77号)要求,严格做好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毒消杀工作,同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消毒方案,明确场所消毒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工地消毒管理,确保消毒物资到位;督促清洁人员按照规定对指定区域进行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台账。
继续做好人员排查及健康管理:
各建筑工地(含生活区)对初次返深的建筑工人要加强排查登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切断感染传播链条。一旦发现近14日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发现有疑似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街道、社区及监督机构,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即“三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诊,查验一次健康通行码),并进行核酸检测。
加大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力度:
各建设、施工、监理要在建筑工地现场及生活区的显著位置张贴防治新冠肺炎的通知,引导工人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自觉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个人健康防护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建筑工地遵照省、市、区相关规定,理顺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各项疫情突发应急准备。
附件下载:
附件1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宝安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消毒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宝住建疫防〔2020〕77号).pdf
附件1.1 宝安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消毒管理的工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