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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个人)

2011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个人)

发布时间:2022-04-24 22:48:3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入户积分,职称入户,入户申请,积分入户标准

内容简介

2011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积分入户代理申请拟积分入户员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的“积分入户个人条件测评”

2011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积分入户代理申请


  拟积分入户员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的“积分入户个人条件测评”。 详细操作步骤:
  A.输入身份证、姓名和个人社保电脑号,进入人员信息填报页面;
  B.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
  C.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代理机构名称,输出打印《积分汇总表》和《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申请表》后到代理机构申请代理(需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申报)。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代办机构: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理 电话:82132920 8213298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612栋劳动就业大厦 积分入户信息申报
  A.代理机构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后提交给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B.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打印二份《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自己保留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注:1、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2、申报信息经代理机构点击“提交”后,信息申报工作方完成。

积分入户信息预审和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情况和本年度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分二批确定全市统一的入户分值,达到积分入户分值人员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
  预审、公示和下达计划指标时间:
  第一批:2011年8月21日——2011年9月5日,8月20日前网上申报提交信息进行预审。
  第二批: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1月5日,对第一批预审不通过和10月20日前申报的信息进行预审。

积分入户提交书面材料


  拟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在材料受理时间内将材料及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办事窗口,由代理机构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积分入户材料受理、审批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A.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
  B.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C.对于因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的,受理申报材料,扣分后达不到入户分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D.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积分入户申请条件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代理机构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所有申报材料(含补正材料)应在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积分入户提交信息更改


  A、信息预审前
  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B、信息预审后,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的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动进入第二批信息预审,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原计划指标作废。
  第二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计划指标作废,本年度不再进行信息预审。
  C、窗口受理材料后
  业务窗口受理积分入户申报材料时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审批后,不予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
  注:请代理机构和个人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并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申报的纸制材料信息一致。《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正常办理积分入户或影响最终入户手续的办理,责任由拟积分入户本人承担。

积分入户办理结果以及后续事项


  招用员工通知和入户指标卡下达后,个人申报代理机构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个人前往代理机构领取。


  A、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招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用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到深圳市各区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B、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招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C、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户口需落户到代理机构集体户的,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


  温馨提示:《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户籍准予迁入证明》需在当年度办理。入户须知详见《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