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 08:53:3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违法行为,行驶证,交通违法处理
内容简介
2021年10月在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下,深圳车管所积极响应贯彻“放管服”举措,方便办事群众,便利企业办理临牌需要,停用原来“未售出新车专用临时移动号牌”管理系统政策,实施新的便利举措,各汽车经销企业可选择在车辆管理所、本企业新车服务站
2021年10月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下,深圳车管所积极响应贯彻“放管服”举措,方便办事群众,便利企业办理临牌需要,停用原来“未售出新车专用临时移动号牌”管理系统政策,实施新的便利举措,各汽车经销企业可选择在车辆管理所、本企业新车服务站、4S店临牌办理点办理未销售车辆临牌业务。同时为便于没有服务站或临牌点的企业,特在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办公点设立办理未销售车辆临牌业务点。
一、明确可办理未销售临牌车辆单位
根据此次升级规则,互联网临牌点、网、专网均可以办理未销售车辆临牌。为了落实文件要求,便利企业办理临牌需要,企业可以在车辆管理所、本企业新车服务站、4S店临牌办理点办理未销售车辆临牌业务。为便于没有服务站或临牌点的企业,汽车经销商商会可以办理未销售车辆临牌业务。
二、未销售临牌办理的要求
(一)每台未销售车辆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有效期为10天、并只限深圳市区内使用的未销售临牌。(二)企业自建的互联网临牌点和新车服务站只允许办理本单位销售品牌车辆或本集团销售品牌车辆的未销售车辆临牌业务,不允许办理其它公司及品牌(包括快捷代办单位)的未销售临牌业务。(三)对个别企业确有特殊需要办理跨辖区未销售临牌的车辆,需到车管所窗口申请办理,且只能办理一次。有任何问题可向商会咨询,咨询电话:83784327 83173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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