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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或继承申请增量指标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2-04-18 01:38:4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管控,深圳车牌竞价,限行处罚

内容简介

深圳居民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要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其他指标申请材料离婚情形: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2、财产分割证明(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有效文书);3、离婚双方的身份证明;4、车辆登记证;5、车辆


  深圳居民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要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其他指标申请材料


  离婚情形:


  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


  2、财产分割证明(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有效文书);


  3、离婚双方的身份证明;


  4、车辆登记证;


  5、车辆行驶证;


  6、小汽车其他指标申请表(C3)。


  继承情形:


  1、法院、公证机构出具继承类的有效文书;


  2、放弃声明公证书(有法定继承人作了自愿放弃声明的需要提供公证证明);


  3、赠予合同公证书(在法定继承人员之间有赠予行为的,必须出具公证处出具的赠予合同);


  4、继承遗嘱(在法定继承人员之间有作出遗嘱行为的,必须出具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公证证明);


  5、继承人身份证明;


  6、被继承人的车辆登记证;


  7、被继承人的车辆行驶证;


  8、户口本;


  9、死亡证明;


  10、结婚证(如果是夫妻的须提供);


  11、户口注销证明(如果没有,则可提交被继承人的户口本,并须加盖部门的“注销”章);


  12、小汽车其他指标申请表(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