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50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0时起,宝安区调整石岩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解除石岩街道上屋社区园岭新村五巷4号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石岩街道(除高风险区以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