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深防疫指〔2020〕19号),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现场招聘、培训宣传、人才交流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类业务尽量以线上形式开展。确实要现场举办的业务,要做好疫情防控方案,按属地要求报备后方可实施。
二、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各单位要大力挽留在深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引导,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津贴等鼓励性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更多在深员工留深过节、过年。加强春节送温暖,对困难职工多加关心慰问。引导员工减少外出娱乐。
三、加强办公环境疫情防控。坚持对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进一步完善洗手、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和防疫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
四、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员工、求职人员、客户等在公共场所务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劝导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积极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全面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对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深,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员工,督促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隔离、就诊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继续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指导督促辖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和产业园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