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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

发布时间:2023-11-12 15:1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3年度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

内容简介

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123元,上限为30615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5904元/月的标准计算。

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123元,上限为30615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5904元/月的标准计算。

基数

度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和相关统计数据,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123元,上限为30615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5904元/月的标准计算;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155563元/年的标准计算。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9月27日

医保缴费标准

一、职工一档医保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8%

单位缴纳比例:6%

个人缴纳比例:2%

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二档医保(新政后不再有三档医保,原三档并入二档)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2%

单位缴纳比例:1.5%

个人缴纳比例:0.5%

三、居民医保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

>>缴费比例:1.8%,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

成年居民: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7%,财政补助1.1%。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

>>缴费基数:本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

>>缴费比例:8%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在职职工

缴费基数: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0.5%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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